张冠李戴的“康大叔”
洋人为什么发明了断头台?有一个很大的因素,是刽子手这个职业不招人待见,所以全国也没几个是吃这碗饭的,因为欧洲尽是宗教国家,国民都有慈悲心,社会发展到一定的文明程度了,如果不是因为战争,在和平时期杀个人是件很了不得的事情,程序很麻烦,要审判,要忏悔,最后还要由职业刽子手行刑。古代砍头是用利斧,斧头也要足够大,还要有个大木砧子,不然砍的不痛快。干这个活的,估计也没几个人,可能也是个职业,杀人毕竟不是杀猪。后来,可能是因为这个,就发明了断头台,操纵按钮比直接动手砍就多了一道间接程序,也容易的多,就无须专业刽子手了。再后来是发明了绞刑架,比砍头更文明,这是说外国。
其实中国古代也很文明,如果不是战争,和平时期杀个人也很麻烦,据说要皇帝亲批,而且,不是特例的话,按规矩还要秋后斩决,如果赶上御批已经是秋后了,就只好再等来年的秋后,再赶上新皇帝登基,得!大赦天下,没刽子手的事儿了。刽子手也是职业性的,鲁迅的小说《药》就提到了一个职业刽子手康大叔,每逢杀人,仅卖人血馒头就能赚不少外快。刽子手的身材要很魁梧,没足够气力和胆量也不行。前头说外国人信教忌讳杀人,其实中国人也忌讳杀人,信佛的人忌杀生,因为人命关天,所以刽子手们肯定不会有信仰,没有信仰还不够,还要有胆量,一般是喝酒壮胆。1905年,大清政府积极准备立宪,已经明令废除斩首,而采用枪决的方式处决死刑犯。但1927年国共合作破裂后,国民党政府又将斩首恢复了。
再说说刑具,传说中的刽子手都是扛着大砍刀,是穿满了铁环的“鬼头刀”。其实不是,那都是戏台上的场面。我查阅了很多历史图片,发现清代的刽子手都不用什么鬼头刀,而是一种长柄的砍刀,就是《水浒》里说的“扑刀”,因为柄长,产生了力矩,加重了刀锋的质量,所以才能手起刀落,人头如瓜滚。这说明“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那种中国旧军队中使用的大刀,杀伤力并不是很大,因为刀片太宽了就要加厚,不然容易弯曲,成芭蕉扇了,刀片厚了,就增加了重量,挥舞起来吃力,而且难得锋利,还不能突刺,反而不利于搏斗,那么面对鬼子的三八大盖加刺刀,显然是处于下风,咱外行的说,是砍杀的动作快?还是突刺的动作快呢?另外还有兵器长度的差距是不是?不然中国的“十八般兵器”中就不会有长矛了。
在这方面,中国大刀就不如东洋刀了,东洋刀,一是钢材好,二是它的造型狭长,利于砍杀和突刺,这和造型相似的中国剑还不同,中国剑是两面刃,东洋刀是一面刃,有刀背,可以抵挡对方的砍杀动作,再锋利的剑砍到人家的刀背上也要卷刃。这是说搏斗拼杀,如果仅仅是砍脑袋,那东洋刀的效率就更高了,侵华日军曾有过著名的“助广军刀”和“百人斩”杀人比赛。中国的刽子手也喜欢用东洋刀砍人,下面这三张是外国人拍照的图片,图中的“康大叔”就使用了一把东洋刀砍人。从照片上看,杀的还不是一个人,也不是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但刽子手却是同一个。
这个“康大叔”,身驱高大,装束古怪,腰扎了一条宽宽的牛皮板带,戴了一顶奇特的帽子,看上去似乎是画了鬼脸,或是戴了面具,这可能是行业规矩。他手持的就是一把东洋刀,东洋刀的特点是手柄长,大约是刀身的五分之二强,这样可以双手握刀,增加砍杀动作的力度,尽管如此,砍人仍然是个技术活儿,因为要砍到恰好是颈椎的骨节处,这就象中医针灸的拿捏穴位一样,大约几寸要目测准确,不然砍到骨头上,那就很可能砍不断了,犯人痛苦,刽子手也痛苦:太丢分了!传说中国古代还时兴一刀之罪,一刀没砍死,那就不再砍第二刀,犯人死活由天了。那么犯人家属就可以用重金买通刽子手刀下留情了,但要瞒过监斩官才行,看上去脖子断了,其实没断,如果脊髓没事,那就无大碍,这就是技术,也可以说是艺术。
大清那会儿,也有塔利班式的斩首,这张斩首照,据说是处决徐承煜,这位大清国务委员的民愤挺大,倒不是因为他支持义和团,而是他嫌带着老爹逃跑累赘,就哄骗老爹徐桐说:国难当头,我等忠臣岂能偷生?咱爷俩还是一块儿上吊殉国吧!帮忙为老爹套上绳子,眼看着老爹蹬腿后,自己却开溜了。中国人是很讲究“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的是不是?所以“康大叔”们也恨他,杀他就象杀鸡那样,是一刀刀的割,而不是“引刀成一快”的砍:
我这观点的根据是什么呢?因为当时的照相机并不是很先进,几乎不能抓拍,所以瞬间的镜头是不可能的,如果是砍,那血应该是喷射状的,因为是从后颈开始割,拍照时还没有割到颈动脉,所以血是呈流淌状。今天人们看到的庚子之乱时期的历史照片,大多是德军拍的,众所周知,德国那会儿可是照相机技术的发源地,所以德国人应该有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照相机,快门速度应该可以,当然,肯定还是不如现在的产品。
再说说人血馒头,从历史照片来看,大清那会儿可能还不时兴,因为很多砍杀义和团或盗匪的照片都没见到这景象。虽然鲁迅小说里提到了晚清时挺讲究吃人血馒头,但我想洋人是最关注这种野蛮行为的,不可能在拍照时舍弃这类镜头,应该是大拍特拍才对,没有这类场面,就说明至少在镇压义和团的时候,没人吃它。但是这似乎又不大可能,因为这东西绝对是中国古人的一种恶习,在民间很流行。人肉都能当军粮,割股疗疾的故事也不少,关于人血治病,在汉唐医方中(《本草拾遗》,《法苑珠林》等)也有大量论述,大清愚民怎么能放过这样的好机会?不过从大量的历史照片看,的确也是没有。
反而是在民国杀盗贼的图片中发现了这个问题,从这张照片上人们的装束看,都穿了长裤打着绑腿,那么刑场应该是北方城市的街头,因为南方天气热,要穿宽大的露小腿的裤子。再看看军人,从拾人血馒头的那位戴着八角帽看,可以判断可能是冯玉祥的部队,这位“基督将军”就有张戴八角帽的戎装像,可见八角帽也并不只是红军的专利。蘸人血馒头的都是行刑者,还有一个正提着木笼子等着装了人头示众,最有中国特色的是两个便衣,好象正在割死囚的阳具,大约也是为了入药,这也不奇怪,文革广西吃人事件中,就有女共干割了阳具吃肉。结合上面的图片,还可以判断出,这些照片很可能出自于一个外国记者之手,地点可能是西安,时间可能是1926年加入国民革命军前后。
对这类图片,中共党史网站上的评论是1927年上海四•一二政变时国民党军队在杀害共产党人,但我认为这是军阀在杀人。因为当时的国民革命军,也就是“北伐军”,军装是没有日式肩章的。而北伐军攻入上海前,驻军是孙传芳的奉鲁联军,图中的军人全部是日式装束,显然是军阀的“执法队”在镇压上海的工人暴动,和“四一二”政变清共没半点关系。中共党史网站上这类错误不少,在教科书中,在历史和军事博物馆中,这种不顾历史事实的图片比比皆是,甚至把通州事变中被中国人杀害的日本人也移花接木的安到南京大屠杀场面中去,把济南事件中日本人在解剖被害日侨的照片张冠李戴到731部队的罪行中。
据中共党史记载,“上海戒严司令李宝章的大刀队,任意搜捕惨杀工人,上海市陷入一片恐怖之中”(见百度百科)。但下面这幅被中共党史和博物馆教科书报刊杂志上多次引用于“四一二”事件的图片,显然是北伐军攻入上海前夕“上海戒严司令李宝章的大刀队”在上海街头巡逻,李宝章是孙传芳的部下,这从军服上就能看出,士兵着双排扣佩带日式肩章的军装,两列士兵中间的是扛着令箭的执法官,他身后应该就是扛着大刀的刽子手。历史研究不是文艺影视作品,可以穿越时空张冠李戴,它应该是一丝不苟的。由此可见,中共党史研究者的知识贫乏不学无术,至少是对历史研究不认真不严肃。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2-16
探索古代的人肉治病起源之谜
古代人吃人并非一个新鲜的话题,战争时没有军粮,人会吃人,遇到灾荒之年,人会相食,这些吃人多以填胞肚皮为目的。当然,令百姓咬牙切齿的贪官污吏就地正法后,人们也往往会赶到刑场上,从他的身上割点肉、挖个心、沾些血来吃,借以解除心头之恨。然而,真正在民间普遍推广的,则是人肉治病,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割股疗亲”。那么,古代的中国人相信人肉能治病,这究竟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灵感呢?
鲁迅在他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中写到狂人的害怕:“这几天是退一步想,假使那老头子不是刽子手扮的,真是医生,也仍然是吃人的人。他们的祖师李时珍做的“本草什么”上,明明写着人肉可以煎吃;他还能说自己不吃人么?”这里的“本草什么”显然是指的《本草纲目》,鲁迅是学过医的,对《本草纲目》不应该陌生,他把李时珍和吃人这么一联系,让很多人误以为人肉治病是李时珍开出的药方。
《本草纲目》的确记载了人肉治病的药方,但李时珍说得明白,这个药方并非他本人发明,而是从古代的药书中收集而来,开具药方的其实另有他人。其中记述道:“〔时珍曰〕张杲《医说》言,唐开元中,明州人陈藏器着《本草拾遗》,载人肉疗羸瘵。自此闾阎有病此者,多相效割股”。这里一目了然地看出,唐代的陈藏器是开出人肉治病第一方的人。
明代吴昆所编著的《医方考》支持了这一观点。他在这部书卷三《虚损劳瘵门第十八股肉属性》中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同类固不可食,亏体岂曰事亲?且俞、扁、淳、华,上世神良之医也,未闻用人肉以治疾,而闵损、曾参之孝,亦未尝割股,所以来要名之行者,藏器其作之矣”。由此看出,吴昆考察出古代的所有名医都没有人肉治疾的药方,陈藏器就是开具割股治疾药方的第一人,吴昆还对陈藏器的这个荒唐的药方致人伤残一事,给予了坚定的批评。
陈藏器何须人也?陈藏器,大约出生在687年,死于757年,唐朝明州人。他在713年至741年的开元年间,曾担任京兆府三原县的县尉。他认为《神农本草经》虽然已有前人进行了补集,但遗逸仍然很多,因此他汇集前人遗漏的药物,于739年(开元二十七年)撰写了《本草拾遗》。这部书虽然早已佚失,但古代很多的药学名著引用了不少这部书的药方,其中就有人肉治疾的药方。虽然这部书的一些药方至今仍为中医界所应用,不过,人肉治疾的药方早已被医学界丢到了历史的垃圾堆。
对人肉治疾追根溯源到此处,把炮制药方的罪魁祸首定格为陈藏器其人,显然是不公平的,因为陈藏器并不是古代什么名医,他只是一个散落药方的收集者,说他第一个开具了人肉治疾的药方,是立不住脚的。那么,他收集这个药方的根据是什么呢?诸多医学书籍都把人肉治疾之事凝固聚焦在陈藏器身上,尚未发现有医书探索这个药方的起源。
明代吴昆的《医方考》曾说,割股之事,古昔有之。这说明人肉治疾早已存在于民间,陈藏器收集此方是有根据的。此前的历史文字记载虽然直接看不到人肉治疾四个字,但之前唐代著名佛教学者释道世的著作《法苑珠林》却已有人体治疾的记述,这似乎就是人肉治疾的药方源头。因为治病时吃人肉、喝人血、涂人髓,这只是形式上的不同,其核心仍然是吃人能治病。
释道世(约7世纪),字玄恽,生卒年月不详,祖藉伊阙(今河南伊川),京兆人,西明寺沙门,他于唐高宗总章元年(公元668年)撰成《法苑珠林》,费时十年。这部书的《病苦篇第九十五》一共有瞻病部、医疗部等六部,让人一看就是医学的范畴。
《法苑珠林》引用了一部佛经的故事,这部佛经就是《弥勒所问本愿经》。其中引用的佛陀十大弟子之一阿难与佛的一段对话,两次涉及到人体治疾之事。佛对阿难说“乃往过世时有太子,号曰所现。端正姝好,从园观出,道见一人得病困笃,见已有哀伤之心,问于病人:以何等药得疗卿病。病者答曰:唯王身血得疗我病。尔时太子即以利刀刺身出血以与病者。又往过世有王太子,号曰莲华王。端正姝好,从园观出,道见一人身体病疠,见已哀念问于病者:以得何药疗于汝病?病者答曰:得王身髓以涂我身,其病乃愈。是时太子即破身骨,以得其髓,持与病者。
《弥勒所问本愿经》是由西晋时期伟大译经家竺法护翻译的经书,虽然没有直接提到人肉治疾,但却清楚地记载了人的血髓可以治病,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竺法护又称昙摩罗刹,月氏国人,世居敦煌郡,八岁出家,礼印高僧为师,随师姓“竺”。晋武帝时诸多经书还流传在西域,未能传布于中国。竺法护发愤立志弘法,他通达西域三十六国语言,熟谙印度、西域各国的字体、发音等,穷其一生心力从事译经大业,《弥勒所问本愿经》只是其中的一部。
这部经书提到人的血髓能治病,应该与《本草纲目》所记载的人牙、人胆、人血、人骨、人肉和人的毛发能治病一脉相承,是人肉治病的原始起源。因为聪明的中国人自古至今都喜欢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既然经书上说人的血髓能治病,为什么不试试人的牙、人的胆、人的心、人的肉呢?
由此可以推断,人肉治病的药方起源于国外经书所载的血髓治疾,西晋时期传到内地流行民间并得到创新,到了唐代由陈藏器从民间收集整理入书,民间孝字当头普遍推广人肉治病,明代李时珍进行了批判性的继承,鲁迅的《狂人日记》则让更多的现代人知道了古代有这么一个惨无人道的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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